关于组织申报优秀国学项目的通知
各学院团委:
根据团省委通知要求,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引导激励青年学生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增强青年学生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,共同建设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,团中央学校部、全国学联秘书处拟面向全国遴选支持优秀国学教育文艺作品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条件
1. 作品须为原创,能够以艺术性的表达弘扬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;
2. 作品设计、制作精良,思想性、艺术性、教育性强;
3. 类别不限(微电影、戏剧、情景剧、舞蹈、歌曲DV等均可);
二、工作安排
1. 各学院团委积极组织开展,至多推荐一项优秀作品。每个申报的文艺作品须递交一个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的视频,并于2015年10月8日前将申报表(见附件)和上述视频材料交校团委。
2. 团中央学校部、全国学联秘书处将在2015年11月举办的第一届中华学子青春国学荟展示活动中,对遴选出优秀国学项目进行命名并颁奖。
校团委
2015.9.17
2015年全国优秀国学教育
文艺作品申报表
一、作品基本情况
作品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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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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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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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作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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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(500字以内): |
二、申报审查意见
地市级或高校团委意见 单 位 公 章负责人签名: 年月日 |
省级团委意见 单 位 公 章负责人签名: 年月日 |
团中央学校部意见 单 位 公 章负责人签名: 年月日 |